
2026年1月6日按月配资开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猎海珠湿地鸟类刑事犯罪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当庭进行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江某平、张某贵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八个月,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级湿地公园,是国际重要湿地、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全球最大的城央湿地,被誉为“广州绿心”,与海珠等周边环境构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目前共有鸟类种数205种。“鸟类不仅仅是我们眼中的‘蓝天精灵’,更是反映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稳定的‘晴雨表’。”广东省动物学会生态环境专家陈彦鸿表示,此案中非法捕猎鸟类的行为,会破坏海珠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稳定。
“本次案件庭审所涉及鸟类属于国家‘三有’重点保护动物,这类动物的猎捕、收购、运输和出售等都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海珠区政协委员秦政表示,该案件通过公开庭审,起到了“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的警示作用。
据了解,2025年以来,广东省在保护鸟类方面出台了系列工作方案与举措。2025年8月,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保护鸟类工作方案》,明确每年9月至次年4月开展全省鸟类保护工作。9月,广东省29部门全面启动为期3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鸟类保护各项工作。12月,广东省发布2025年第3号总林长令,明确全省上下要贯彻落实为期三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不良势头,树立全社会爱鸟护鸟的生态文明新风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海珠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副局长余飞军表示,海珠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构建起“三张网”机制:一是“保护联盟网”,多家职能部门联动协同监管;二是“上下联动巡查网”,依托林长制细化各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三是“宣传网”,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区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据了解,该局2025年查处非法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案件3起。其中,1宗已调查终结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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